昨天,在饭桌上遇到一位新朋友。听说我是中医后,他直接抛出一个问题:“我听说你们中医圈里有句话,叫做‘药过十三,医生不沾;药过十八,医生该杀’。不知道大师兄您是不是同意这个观点?”我毫不犹豫地答道:“当然同意!
在头条看到很多网友在评论网上发布的有关中药处方时,常常对大处方用“药过十三,医生不沾”来形容处方医生水平比较差,处方用药不值得信任;过激的还会用”“药过十八,医生该杀”来进行评论,显示对该处方医生的深恶痛绝。难道说”药过十三,医生不沾“正确吗?
首先能自己大概了解自己有哪里不舒服,有多严重,需要吃什么药,有些药可以自己去买,不需要动不动就去医院,但是却又有一种说法,那就是说药不可太多,超过了多少味药,就不是好医生,说什么以前的那些名医都没有超过多少味的,而且网上有许多人晒药方,有些确实开的特别多,三四十味,甚至四五十味的都有,于是有人说这就是乱开药,只为赚钱,其实啥也没看出来,没有对症,而是广撒网,所以有说法药过十三,医生不沾,但是真正能做到每付药都不超过十三味的确实不多,难道不超过十三味药的都是好医生吗?
最近网上流行一种说法,中医医生一张方子,超过13味药,就不是好医生,超过18味药就是无良庸医了。就是说如果有病了,去看中医,就得要求中医医生,少开几味中药药,还要见效快,医生多开中药,就是想多挣钱,就不是好医生。
近年来,医患纠纷备受瞩目。在中国古代,同样存在医患关系不和谐的现象,因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在史籍中多有记载。那么,中国古代是如何处理医患纠纷的?古代医生的自我保护招数“病有六不治”《史记·扁鹊列传》记载“骄恣不论于理”不治生老病死是一种自然规律,因而医患关系古已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