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中山市户口迁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在中山市最近连续参保满1年且有自有住房,或没有自有住房但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在中山市最近连续参保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落户中山。
新京报讯 据“中山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中山市户口迁入登记管理规定》正式印发,对旧户口迁入政策进行了系统修订和优化调整。新政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与旧政策对比,中山市本轮入户新政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三取消”“两放宽”“两简化”“两增加”“两明确”。
近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户口迁入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发布。其中提到,持有中山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或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但申请时在中山参保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落户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