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5日),苏州市公安局发布通知,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拥有或者购买的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最近经常网友咨询,外地的朋友想要落户杭州,提出了想把户口挂靠在我家能行吗?如果你有外地的朋友,因为想要落户杭州获得本地户口的朋友,因为房产转让、拆迁、离婚等原因,将养户口挂靠到你家,是需要先征得自己的同意。
11月27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户口迁移条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公布,《实施意见》提出了调整亲属投靠登记户口、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登记户口、大中专学生回原籍登记户口及引进人才入户等四项落户政策。《实施意见》自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