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规则01申请登记的权利类型和登记类型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地籍调查,抓紧完成已有成果清理整合和入库汇交,规范有序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做好登记成果日常更新和工作衔接。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出具证明,并经乡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
根据《国土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取得宅基地,应区分不同情形予以处理: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在退出原宅基地并注销登记后,依法确定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10月31日,据“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号消息,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目前,北京市正在开展房地一体的宅基地调查确权登记工作。
在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常会遇到农户宅基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情况,这个时候就比较考验政策水平了,不搞一刀切,要区分不同历史阶段适用不同法律政策予以处理,既要保护耕地确保粮食安全,又要充分保护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保户有所居、安居乐业。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强调,要以“登记成果汇交至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颁证到户、规范登记、日常登记”为标准,强化登记、颁证、汇交、更新的全流程统筹与协同,坚持因地制宜、需求导向、先易后难,分类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搞“一刀切”。
《北京市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近日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据介绍,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本市已全面启动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计划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应登尽登”、颁证到户。广大农民将陆续拿到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
烟海e家 2024-12-03 09:07 烟台融媒12月3日讯(记者 王军华)记者从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今年以来,龙口市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上下联动、协同作战,全面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宅基地是近年来农村非常受关注的一个问题,众所周知农村的房屋、宅基地都需要进行确权,并领取证书。现在很多地区都遵循“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最初的时候,宅基地确权、自建房确权会发放两个证书,宅基地对应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而房屋对应的是房屋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