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考虑在自家土地上进行养殖。尤其是近年来,农产品需求的增长,给了许多农民一个新的想法:何不在自家的土地上建个养殖场,实现增收呢?那么,问题来了,农民到底能不能在自家土地上建养殖场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探讨这个话题。
在农村,房子建好后,会在院落里建设一些附属建筑或临时建筑,比如像大棚、圈舍、农用具房等,这是农村非常普遍的情况,一般村民不会再去进行规划审批,那这样的建筑违法吗?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实施,在这之前建的附属建筑,虽然没有审批,但应当属于合法建筑。
近几日,凯诺律师经常接到当事人咨询养殖场方面的电话,其中,有几个当事人的问题是,自己家人在比较空旷的自家耕地上建设了养殖场,已经经营了有几年了,但是去年相关部门在环境整治过程中,将养殖场认定违法建筑,说是占用了农用地,随后,他的家人便收到了相关部门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的通知书,要求他们在一个星期内拆除,他的问题是,自家耕地上能不能建设养殖场,所建养殖场应不应该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想必大家都知道,耕地是我们农民老百姓用来种植小麦、水稻、玉米、蔬菜等农作物的,也就是以农作物为主,不能在耕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比如建住宅、建工厂、建停车场等,国家严厉打击这些违法乱占耕地进行建设的行为。
结合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耕地上建的这些建筑物不属于违法建筑:存放农产品、饲料、农用具的仓库;蔬菜大棚;养殖场;晾晒场;化粪池;简易看护房;粮食存放仓库;育种育苗厂房;养鱼养虾池塘;冷冻仓库等,以上建筑再有人说是违建,你可以强力进行反驳,遇即便到土地征收,也有权依法获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