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过程中,涉及两个非常重要的元素,一个是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一个是物(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但实际工作中长期存在重“人”轻“物”、诉“人”不诉“物”的现象,即重视犯罪分子的打击处理,轻涉案财物的管理处置,致使涉案财物堆积如山,成为扣押保管者手中的烫手山芋。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作为检察院的窗口部门,积极发挥内外部流转纽带作用,始终把能力建设放在第一位,同时,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不断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和业务数据规范管理,提高案件管理水平,推动案件管理质量全面提升,服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金凤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在服务中心大局、推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聚焦“走前列、争一流”目标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涉案财物管理新“金凤模式”。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对全系统的行政执法程序进行了统一,并且制作了《行政处罚文书使用手册》要求全系统结合实际参照执行。但由于现在的市场监管部门是多部门整合而成,执法办案人员由于工作习惯和旧思维影响,凭经验去办案。
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已经2014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