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交管局获悉,从7月26日起至7月29日,每日7:30至20:00,在成都绕城高速公路及以内区域、成都高新南区绕城外部分区域所有道路,该市的小、微型载客汽车将按机动车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2年11月16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公众健康,根据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1月16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要求,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2年11月16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的全域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城市快速路,成都东部新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城市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以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
4月4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为更好满足市民通勤需求,助力城市复工复产,结合成都道路交通客观实际,经成都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4月7日起,有序恢复城区工作日高峰时段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12月27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1年12月28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尾号限行时间由工作日7:30至20:00变为工作日6:00至22:00。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有序恢复城区工作日高峰时段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为更好满足市民通勤需求,助力城市复工复产,结合成都道路交通客观实际,经成都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20年4月7日起,有序恢复城区工作日高峰时段汽车“尾号限行
1月8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为更好地保障市民群众出行需求,统筹考虑成都市社会交通运行情况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成都市政府同意,成都市将于2023年1月9日起恢复小型载客汽车“尾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根据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月12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要求,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3年2月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李丹)12月19日,成都市正式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橙色),工作日期间道路区域的限行范围扩大。由原来二、三环路之间机动车尾号限行区域,扩大至绕城高速(不含)以内的区域道路。今天是星期一,根据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