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 连环购车未办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如果机动车已实际交付买受人并已交付相关登记资料,登记所有人不享有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而负有办理变更登记法定义务的买受人怠于办理登记手续的,机动车登记所有人不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6月24日,最高法举办新闻发布会,并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一直以来,反垄断民事诉讼存在着“举证难、证明难”等突出问题,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将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澎湃新闻记者 李思文3月13日,澎湃新闻刊发报道《“填了个人信息,被强制放贷1560元,17天利息13764元”》,一用户在安心借app上填写了个人资料后被强制下款1560元,且要求4天后就要归还3000元,逾期13天后利息高达13764元,不还款即被短信骚扰、“爆通讯录”等方式
让消费者放心消费,让经营者诚信经营。最高人民法院3月14日发布司法解释,完善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裁判规则,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在健身房办张卡,去理发店充个值,给娃报个培训班……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预付式消费出现在生活中,也带来诸如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令人防不胜防的“痛点”。
为切实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分两批发布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今日发布第二批,主要围绕人民法院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示范性诉讼、一并解决民事争议、与专业调解组织合力化解以及实体裁判等多种方式,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中国网9月26日讯 据最高法网站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已于2023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0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27日起施行。
2025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涉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谢勇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解决预付式消费领域群众反映集中的卷款跑路、霸王条款、收款不退等问题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最高人民法院3月14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共27条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解释》的适用范围除《解释》第一条列举的生活消费领域外,家政、
3月13日,澎湃新闻刊发报道《315调查丨强制放款的“黑网贷”:借款1560元17天利息13764元》,一用户在安心借app上填写了个人资料后被强制下款1560元,且要求4天后就要归还3000元,逾期13天后利息高达13764元,不还款即被短信骚扰、“爆通讯录”等方式暴力催债。
澎湃新闻 3月13日,澎湃新闻刊发报道《315调查丨强制放款的“黑网贷”:借款1560元17天利息13764元》,一用户在安心借app上填写了个人资料后被强制下款1560元,且要求4天后就要归还3000元,逾期13天后利息高达13764元,不还款即被短信骚扰、“爆通讯录”等方式暴
在传统观念中,人们通常认为“利滚利”就是高利贷。那么,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利滚利”的约定能否获得支持呢?一起来看本期案例。基本案情2012年,张某先后四次向袁某借款共计15万元,并分别出具了借条,约定了利息和借款期限。四笔借款到期后,张某均未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