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变迁、观念的改进,越来越多丧偶或者离异的老年人有了重新追求幸福的勇气。但近年来,很多老年人却选择了只同居,不领证。虽然生活在一起,但在法律意义上,他们却并非“夫妻”。而这,现在已然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什么是造成他们婚姻登记的主要障碍?
南海网10月31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 实习生 黄叶)随着社会的老年人增多,夕阳恋成为老人一种日常生活,但有的老人相恋却不领证。近日,文昌市一名未婚姻登记的老伴去世后,留下的遗产成为子女和在世老伴矛盾焦点,并闹上法庭。
父亲去世后,儿子起诉与父亲同居十几年的老太,认为房产应由自己全额继承,要求老太搬离。共同生活期间,老太十年如一日悉心照顾患病的老汉,只因为缺了一纸结婚证,她就不能享有继承份额和居住权吗?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排除妨害纠纷作出维持一审的二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对老年人合法再婚”,这说明这两位老人丧偶或者离异,双方处在单身状况,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比如农村老年妇女丧偶或者离异后,到城市找个有养老金的单身老头,本以为可以“享清福”,老头留遗嘱我“有房子住”“留下养老钱”。
大小新闻客户端12月20日讯 当事人双方按照民间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没有结婚登记,那么当一方当事人去世后,另一方当事人能否分得遗产呢?基本案情2010年,原告张老太次子张二与被告李某按照民间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是未登记结婚。其后,被告李某与张二以夫妻名义开始共同生活。
有人说,半路夫妻不会长久。二婚的男女双方都经历过一段感情,有些人还留有情感的伤痕,所以在面对第二段婚姻时,大都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怕重蹈覆辙,但现实有时又不尽人意,什么样的财产属于二婚夫妻的共同财产?再婚家庭无婚生子女,遗产该如何分割?有婚生子女的又该怎么去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