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朋友来电询问在审理一些刑事案件的时候,需要经过的阶段都是比较多的,那么刑事案件中的各个阶段需要多长时间进行办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今天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亲人被逮捕后,家属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什么时候能够再见到亲人,那么,被逮捕的最长期限是多久呢?被逮捕后,亲人可能需要经历三个阶段、三个机关,即公安机关负责的侦查阶段、检察机关负责的审查起诉阶段、法院负责的审判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法定的办案期限:一、公安机关负责的侦查阶段。
本文汇总整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常用时限、期限规定,供读者学习参考。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以《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等规定为基础,全面梳理刑事诉讼各阶段办案期限:一、逮捕前办案期限不超过37天所谓“黄金救援期”,通常是指在侦查机关作出刑事拘留决定与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这一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