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赵某、王某系夫妻,两人共同向银行贷款了98万元,贷款到期后未能全部偿还,银行对赵某、王某提起了还款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赵某、王某向银行履行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赵某、王某无财产履行判决,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两人为未成年儿子小赵购买的房屋,小赵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主张对登记在
小博认为,该房屋是其父母在其婚前出资首付购买的,婚后前5个月是用小博银行卡中的婚前余额偿还房贷,婚后第6至9月期间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在婚后第10个月,小博的父母用出售另一套房产所得资金一次性还清剩余房贷29.2万元。
原标题:父母给子女转账是赠与还是借贷?法院审理后认为,秦某向陈女士转账虽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但鉴于二人之间的身份关系,考虑到子女成年后,父母无继续抚养的义务,相反,成年子女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等因素,根据秦某提供的转账凭证、银行流水以及陈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认定这笔钱是秦某出借给子女的借款,是陈女士和前夫郭某的夫妻共同债务。
琳琳和大杨协议离婚时约定,二人名下的唯一房产归独生子所有,大杨承担所有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记者 吕增霞 巩奕含 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东营市委依法治市办、东营市司法局、东营市普法办、黄三角早报联合出品普法栏目《东营有说法》。“如何保护父母赠与给子女的财产不受损失?”山东康桥(东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娜为大家以案释法。【东营有说法】如何保护父母赠与给子女的财产不受损失?
2004年12月28日,阿英将自己与老伴的夫妻共同财产——位于郑州金水区一房产经公证赠与自己的女儿小茜,并进行过户。在赠与房产时阿英与女儿约定,应保证阿英可以在涉案房产中居住至离世,并且阿英也一直在房产内居住。
来源:CCTV今日说法 丈夫夜不归宿负债累累婚内也未风雨同舟但我若离婚是否连父母赠与的房屋都难保?1Q1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父母房产拆迁,给予女儿房产一套,没有签订赠与女儿一方的协议,但房产户名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请问离婚后,男方有权分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