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俞倩玮 施雄风编者按:普法“潮”我看!“潮新闻·法度工作室”普法智囊团带你一起,学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总之,主打一个网络普法!“武林大妈说法”来啦。今天,由潮新闻·法度工作室、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联合推出的普法短视频《普法潮我看》,正式上线!
近年来共享单车作为一种新型绿色环保出行方式已悄然成为人们短途出行的便捷交通工具但是人们在享受其便利的同时共享单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数量也逐渐增加如果骑行者在骑行过程中撞伤他人责任由谁来承担?运营平台是否需要担责?保险公司又是否需要赔偿损失?
2021年7月,共享单车调度员汤某龙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摩托车在调度共享单车过程中与凌某发生碰撞,造成凌某受伤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若干。凌某与汤某龙、北京某公司就医疗费负担未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汤某龙、北京某公司、天津某公司、江西某公司共同赔偿损失。
共享电动车以其方便、快捷的优势受到大众青睐,成为很多人短途出行的代步工具。那么,如果骑行过程中因共享电动车故障导致交通事故,责任又该如何划分呢?近日,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共享电动车故障引发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现如今,共享电单车成为广大群众出行更便捷、更便宜的优中之选。但对于交通规则不熟悉、应急处突能力较差的未成年人来说,骑行共享电单车上路的行为已经将安全隐患的种子埋下。近日,灵武法院西郊法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骑共享电单车发生事故致人十级伤残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共享电动自行车以其方便、快捷的优势受到大众青睐,成为很多人短途出行的代步工具,那么,骑行过程中发生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呢?近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共享电动自行车故障引发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