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门,桌上人全都站起来叫大哥;一抬手,这边酒就倒满;一夹烟,那边火就点上……推杯换盏间,我完全沉浸在众人的吹捧中。”时至今日,回忆起以前的“风光无限”,四川西昌市检察院原三级检察官助理郑智勇仍夸夸其谈。
2万元“关系费”就能“捞人”,逃避法律处罚还有明码标价……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而在此之前,王某某以“神通掮客”的人设骗取张阿姨34000元。“妈妈,阿杰刚才被民警带走了。
在遇到事情后,很多人仍希望托人找关系“打点一下”,能够对自己的案件有所帮助。如今,随着反腐力度不断加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全面开展,司法领域腐败得到了有效净化,司法越来越公正,人民群众将在每一起案件中深深感受到公平正义。
能这样说的律师基本就是个大忽悠,因为在目前的司法运行机制下,律师更多的是一个法律服务工作者,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帮助当事人获得一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服务,他们的作用没有想象的那么大,但是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
夏颖钰;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一般人理解的捞人,就是将当事人公安机关控制下解救出来,恢复人身自由,大部分情况下就是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所以,很多家属在咨询或委托律师时,都会发出灵魂之问:“能取保吗?”要圆满回答这个问题,真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解释清楚的。
我一直主张“律师介入越早越好”,甚至对“(逮)捕前辩护”大为推崇。“无罪辩护”黄金时间是在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前,此时辩护律师的意见最容易被检察院接受,批准逮捕其实是错案风险从侦查机关向检察机关转移的“节点”。
虹口区检察院对该案被告人崔某以诈骗罪提起公诉,2月16日,该案在虹口法院开庭。2020年10月初,应先生和陈先生共同的朋友因经济犯罪被警方带走,两人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一家法律咨询公司的股东崔某,希望崔某能帮忙“捞一捞”朋友。
2021年1月,许某的妻子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在得知妻子被拘的消息后,许某心情十分焦急,四处寻找帮助,希望能够让妻子早日重获自由。这时,一位朋友向他介绍了林某,据说林某人脉广泛,可以帮助“捞人”。急于“救妻”的许某没有多想,便跟随朋友去见了林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