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电宝“翻红”了。近期,“怪兽充电出售城市直营业务,全面转向代理加盟模式”引发广泛讨论。稍早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上半年全国消费者协会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及分析再次提到共享充电宝“好借不好还”的情况。代理加盟模式一定程度上加剧消费者体验不佳的状况。
【新闻随笔】作者:张焱偶尔看到微信群里有人发了一张充电宝的图片,上面印有“海创未来 余杭人才”的字样,下面是二维码和“扫码了解余杭人才政策”。发图者赞叹,这个政策宣传真到位。了解后得知,这是杭州市余杭区委人才办与某充电宝公司共同推出的联名款充电宝。
2024年10月,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一起举报,反映在某购物平台上购买的某公司充电宝没有CCC认证。这一举报引起了市场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工业区市场监管所随即展开了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为商家经营的“太空舱充电宝”,主要作为便携式移动电源使用。
来源:中国经济网资料图片 中国经济网 刘江/摄共享充电宝,曾被视为解决人们手机电量焦虑的“救星”,在商场、咖啡馆等公共场所随处可见。然而,随着市场的快速扩张,这一便捷服务价格不断上涨,从最初的1元/小时到如今部分品牌高达6—8元/小时甚至更高,备受消费者诟病。
日前,上海青浦4人因非法生产、销售可窃听定位的“充电宝”获刑“充电宝”可窃听定位?4名涉案人员获刑2022年9月,上海青浦公安机关收到报警人张某上交的一个“充电宝”,这个“充电宝”是从电商平台购买的,外形看起来与普通充电宝并无两样。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网售移动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在抽查检验的95家企业生产的99批次产品中,有35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35.4%。这些不合格产品有的容量虚标问题突出,有的过充电检测或外壳质量不合格,存在起火、爆燃等风险,威胁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近日广州一名博主发帖称,在6年前买的一个1万毫安充电宝,现在看到充电宝尾部有点鼓包。“用了六年要换了吗?”相关话题引发热议。有网友提醒:“充电宝该换了,充电宝电池也是有使用寿命的。”还有网友担心:“同款充电宝也是变形裂开了,还能用,就是用着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