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钢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对钢城区内重点水域、水产品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了执法巡查检查,严格防范在禁渔期违反禁渔规定从事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野生鱼类的行为,确保2021年度钢城区禁渔行动顺利实施。
为保护、增殖和科学利用大汶河渔业资源,维护河区正常渔业秩序,保护大汶河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我省管辖内陆水域实施禁渔制度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对大汶河宁阳段实行封河禁渔。
为更好的落实大汶河禁渔期制度,防止在岱岳区管辖的汶河水域内进行非法捕捞作业,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黄河禁渔期管理实施方案》、《“中国渔政亮剑 2022”山东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泰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执法系列专项行动通知》的工作部署,我局决定自2022年4月1日起在大汶河禁渔期内清理取缔涉渔“三无” 船舶和“绝户网”专项行动的通告。
来源:农村大众报 4月1日,“中国渔政亮剑2024”山东省黄河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启动活动在博兴县举行。我省今年黄河流域禁渔期为4月1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禁渔范围包括黄河干流、东平湖及金堤河、大汶河干流河段,其中东平湖的禁渔期为4月1日0时至8月31日0时。
碧水悠悠,垂柳依依。闲散时光,时有游人在汶河岸边赏景作画、谈笑逗趣。细心的莱芜市民不难发现,汶河沿岸的风光日渐迷人,河水日渐清澈,水中嬉闹的鱼儿日渐增多……近年来,市水利与渔业局通过河道综合整治、增殖放流等举措,汶河水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曾经消失的鱼儿也重回“摇篮”.
4月1日,“中国渔政亮剑2024”山东省黄河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启动活动举行。山东省今年黄河流域禁渔期为4月1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禁渔范围包括黄河干流、东平湖及金堤河、大汶河干流河段,其中东平湖的禁渔期为4月1日0时至8月31日0时。
中工网讯 4月1日,“中国渔政亮剑2024”山东省黄河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在滨州市博兴县举行,相关人员150余人参加。据介绍,本次活动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滨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滨州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博兴县人民政府承办。
记者 梁莹莹自2023年4月1日零时至8月31日24时,大汶河肥城段封河禁渔。4月4日,肥城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大汶河肥城段封河禁渔的通告,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通告》称,禁渔期内实行大汶河肥城段及支流水域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