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荆州公安县未满12周岁男孩杀害4岁半女童一事冲上热搜,引发众多网友关注。1月26日晚,顶端新闻记者联系上被害女童父亲Z先生。Z先生称,上述案件因涉事男孩未满12岁,无刑事责任能力,因此被当地公安局撤销案件决定书。
据南方都市报,湖北荆州公安县未满12周岁男孩杀害4岁半女童一事有了新进展。1月25日,女童父亲向南都记者发来警方提供的《撤案决定书》,其中显示,因男孩作案时不满12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据刑法规定撤销此案。公安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男孩正在专业机构接受心理矫正。
3月28日,湖北荆州市民热线就“湖北未满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案”回复记者称,“在3月22日给予回复,刑侦大队作出了以下回复:此案件涉及未成年隐私,暂不方便透露相关的信息;第二个,是矫正期限已延长3年。
2023年8月30日,湖北荆州公安县未满12周岁男孩杀害4岁半女童。今年1月22日,女童父亲收到了撤案决定书:因男孩作案时不满12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据刑法规定撤销此案。图源:都市快报另外,父亲从公安机关了解到,事发后,男孩被送到湖北武汉一所专业机构接受心理矫治,时间是6个月。
近日,湖北荆州一村民在微博发文称,他4岁半的女儿被未满12周岁的男孩杀害。文中介绍说,杀害女童的男孩趁着女童父母外出之际,将女童带入村中废弃菜园,先是徒手掐至昏迷,再将女童头朝下拖入菜园茅坑屋的粪缸里,最终女童窒息死亡。
近日,“未满12周岁男孩杀害4岁半女童”一案有了新进展,根据湖北荆州公安县公安局撤销案件决定书:因男孩作案时不满12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据刑诉法规定撤销此案。女童父亲对于撤案的结果,表示在法律上理解,但情感上“太不甘心”,需要用一辈子来接受这个结果。
顶端新闻记者 曾令统近日,网传河北一初中生遭受同班同学杀害,据央广网报道称,邯郸市肥乡区一名学生小光(化名)长期遭受3名同班同学的霸凌,并于3月10日被这3名同学杀害。3月13日,肥乡区张庄村委会书记证实,网传信息属实,公安部门已将3名嫌疑人抓获。
□张湛苹(高校教师)今天邯郸初中生杀人案人的三个凶手被最高检核准追诉,评论区一片叫好声,真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自2021年6月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近三年以来,这是第二例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犯重罪被最高检核准追诉,也说明国家对这些小恶魔不再心慈手软,开始动真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