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聊城临清市实验小学的校园里,每天都会上演这样暖心一幕:一名六年级的女学生因左腿意外受伤不能走路,她的班主任每天都会准时出现在学校门口,与家长配合接送孩子上学,并和另一位老师接力把学生背上四楼的教室。
华声在线3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胡锐)“从开学起,已经连续背了7天了,太感谢他们了。”3月5日,在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门口,市民罗娜在接受三湘都市报记者采访时,不断向学校保安曹智和刘江表达谢意。 罗娜介绍,寒假期间女儿下床时不慎踩空了,导致一只脚骨折,无法落地行走。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12日讯 今天在山东大学中心校区的门口,闪电新闻记者见到了带女儿报到的新生家长和女士,二人拖着大包小包排队进入校园,箱子里带的都是女儿的生活用品和喜欢吃的食物。和女士说,女儿能来到理想的学府,期间经历了很多的苦难。
近年来,校园伤害事件偶有发生,一旦发生,责任应当如何划分,学生受伤后,是否可以向校方进行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8月29日至30日,是西北师范大学喜迎9000余名2024级新生的日子。同学们满怀憧憬,走进这所百年学府,在喜悦中开启属于自己的崭新篇章。骨折女孩来报到 半小时宿舍调整到位来自甘肃张家川的芳芳(化名)是西北师范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本科新生。
本报讯 万群、江南都市报记者冯训太、实习生万仁强摄影报道:10月23日,九江市庐山区第一小学五年级的李松阳同学,在母亲搀扶下走进九江市交管局第三大队十里中队,他们送来了一封感谢信,感谢女协警张爱民每天用电动车送骨折的李松阳上下学。
孩子的检查报告。(来源:受访者)信网11月22日讯在今年9月份之前,崔先生的女儿一直在平度市实艺幼儿园上学。可就在距离孩子上小学还有不到半个月的时候,孩子却意外在幼儿园摔倒骨折,“孩子受伤以后,幼儿园确实没推卸责任,支付了孩子的医药费,但到现在关于我们提出的赔偿却没答应。
长沙市第二十一中学七年级六班一名男生,连续两个月帮行动不便的同班女生打饭,网友们看了都称其为“暖男”。班主任郭桂芳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去年11月份,班上一名女生下楼梯是不小心脚崴了,医院检查后被确认为骨折,行动非常不方便。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洋子)今年开学一周来,在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总能看到这样的一幕:两名保安轮流背着一名9岁的小女孩,接力将其背进5楼的教室。记者了解到,这背后藏着一个暖心的故事。“衷心地感谢学校的保安大哥。”女孩的母亲罗娜告诉记者,女儿今年9岁了,读四年级。
女童幼儿园内骨折,园内发生什么老师浑然不知。女童幼儿园内骨折,自称是被人踩踏所致。近日,一名女童幼儿园内骨折,事发后家长和幼儿园进行沟通,据女童称她是在午休是被人踩踏所致的,但是由于幼儿园午休室没有装视频监控,于是没办法找到真相,目前院方仅答应赔偿医药费。
来源:【华声在线】华声在线8月14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李琪 实习生 张春艳 刘冰柔 通讯员 姚家琦 李雅雯)暑假“余额”不多,孩子们抓紧假期的“尾巴”开心玩耍,外出活动增加,也给假期安全敲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