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信网】公交车与小型车发生事故,致公交车上一名退休乘客受伤骨折。乘客在公交车上受伤,自然要找公交车理赔,随后受伤的罗乘客,就医药费、误工费、理疗费将青岛公交集团市北巴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巴士)告上法庭。
公交车停车再起步时,已经起身准备等待下车的大龄乘客没抓稳扶手摔倒,导致肋骨骨折。乘客认为,是司机突然起步、操作失当导致他摔倒在地;公交方面却认为,老人起身准备下车时注意力一直在手机上,是老人自身的问题。那么,谁来担责呢?日前,上海的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
公交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主力军”,居民上下班出行的首选,但在公交车上发生事故受伤后,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7月22日,记者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永吉县人民法院于近日调解了一起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事发广东珠海,小伙陈某一边着急赶公交车,一边却不忘低头玩手机。结果在经过公交车后门时,把刚从车上下来的林老伯撞倒了,致其住院治疗16天。后经伤情鉴定,林老伯腰2椎体爆裂性骨折,相应椎管内骨性占位,伤残等级为九级,遂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2024年5月的一天上午,家住西固的张某和往常一样乘坐公交汽车外出买菜,由于当时车内没有空座位,张某只能站在车内。车辆行驶约10分钟后,其中一名乘客离座准备下车,张某便走向那个空出的座位,由于没有抓稳扶手摔倒受伤,当场被公交车司机送往附近医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