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莞时间网-i东莞■新华社图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完善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制度的请示》等一批重大事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有关工作要求,东莞市住建局把该工作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作为重点民生项目,先后印发了《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指引》《东莞市常见户型增设电梯平面布局示意图》等文件,制定政策引导,加强工作指导,发动广泛宣传,不断调动企业积极性,大力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2022年8月8日,广东东莞,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楼盘。视觉中国 资料图9月11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阶段性实施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暂行)》。《通知》显示,购买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中新经纬9月11日电 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11日消息,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阶段性实施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暂行)》(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购买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链接:9月19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9月11日起,东莞公积金新政实施:公积金可提取用于支付首付款,多孩家庭租房提取规定比例提至100%。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支持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恢复提振消费和规范提取等有关精神,东莞市公积金出台阶段性提取新政。快来看看有哪些调整吧!
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9月1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阶段性实施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暂行)”,其中明确,公积金可提取用于支付首付款,多孩家庭租房提取规定比例提高至100%。该通知即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9月7日上午,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莫伟鸣率队做客东莞广播电视台直播栏目《阳光热线》,介绍该局在构建多元住房保障体系,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回应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本报记者 陈婷 赵毅 深圳报道《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9月1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阶段性实施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暂行)》(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购买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加大多子女家庭公积金租房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下称《提取办法》)将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新增停缴且账户封存达规定期限的提取情形缴存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一次性提取缴存人账户全部余额:(一)本市缴存职工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
五年来,南都东莞重点打造一份区域性智库产品——东莞市民点赞榜。榜单广泛征集各部门、各镇街民生实事举措,接受市民打分评价、调研团现场走访调研和专家评审。东莞市民点赞榜以媒体第三方视角,收集社情民意,评估政府效能,希望在东莞构建民间政务评价体系,鼓励基层提高创新和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