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贷款用途管理,国家制定了相关法规,监管部门还陆续出台了不少贷款用途管控的具体监管措施;银行方面,在“强监管”下贷款用途管理上确实有很大加强,但出于追求经营业绩、降低工作成本等考虑,放松贷款用途把关的问题还是有一定的普遍性,银行更多的是关心贷款怎么收回,而对贷款用途并不很关心。
近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要求辖内小额贷款公司排查涉及房地产贷款业务情况,记者发现有些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人员依然会“支招”客户很多规避资金监管的方法,例如做好假资料教客户一套话术应付银行的问询,让客户提供一个非直系亲属或者值得信任的第三方账户来打款,并在多个私人账户转来转去,让银行无法查到资金流向。
经济观察报 记者 老盈盈 春节前,广东银保监局展开行动,发出通知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行为。排查通知发出之后,银行的经营贷、消费贷还能借出来流入房地产吗?2月23日、24日,经济观察报记者走访广州区域的银行网点,以消费者身份咨询相关贷款事宜。
来源:央广网央广网北京3月13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常亚飞)最近,一些归属地为上海的《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在网络上流传,内容称由于借款人“未按约履行借款合同第四条贷款用途”的相关约定,某银行上海分行宣布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金额多为数百万元
来源: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记者日前获悉,1月底上海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后,沪上商业银行便紧锣密鼓开展自查行动。已有银行赶在春节假期前开列自查清单,重点排查个人住房类贷款是否存在违规情况,以及消费类贷款是否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