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女子高某应聘到镇江一家饭店上班,与老板口头达成工作意向后就换上工作服,上岗不到半小时因不慎滑倒跌伤,后被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经鉴定致残程度九级。高某要求饭店赔偿21万元,饭店却以高某不是其员工为由拒绝赔偿。
现实生活中,作为劳动者很难避免发生一些工伤,工伤的发生,不管是对劳动者还是老板,都是不希望看到的,所以,国家规定,老板就必须要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这样的话,一旦发生工伤之后,最起码劳动者有保险,可以用保险的钱给劳动者进行补偿。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通讯员 张海宜寒潮纷至,气温骤降,受伤工友刘某的心却暖暖的。近日,在湖北宜昌市猇亭区红港新村社区法律服务室,因工受伤的刘某与宜昌市某餐饮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工伤赔偿和解协议,由某餐饮公司向刘某支付工伤赔偿款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