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遵府办函〔2024〕29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遵义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因城施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清流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通知如下: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策方面011.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的相关要求,根据《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近期,市房管局发文明确本市2022年住宅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如果原缴纳期限在2022年3月1日以后的,可按原缴纳期限顺延三个月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