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末,厦门的空气中似乎都弥漫着一种躁动的气息,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拂着神州大地,也为这座东南沿海的城市注入了无限活力,就在此时,一位名叫赖昌星的商人,带着他的商业野心和精明头脑,踏上了这片充满机遇的土地,他来自福建,却选择以港商的身份回归,仿佛预示着一段不平凡的商业传奇即将开启。
“远华案”东窗事发后,1999年8月13日,赖昌星的大哥赖水强被赖昌星、曾明育(赖昌星的小舅子)临时封官,主政“远华”,这位受命于“危难”之中的“大哥大”,担任了65天远华集团的“代总管”。赖水强董事长赖昌星跑了,执行董事曾明育也跑了,远华集团的骨干力量全都跑了。
1999年4月20日,中纪委收到一封长达74页,反映以赖昌星为首的“远华”集团走私案,走私500多亿货物,非法偷税漏税300多亿,信中还具体提到副部长、海关关长等领导干部都有参与。中央高层领导非常震怒,亲自批示严查此案,中纪委成立以了420专案组,展开调查抓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