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王怡文纵览新闻记者 任利近日,因演唱歌曲《诺言》,山东菏泽小伙郭有才(原名郭壮)走红,10天涨粉上千万,成为现象级网红。随着巨大流量的到来,郭有才也引起部分网友的质疑,称他在直播间内翻唱《诺言》并接受观众打赏涉嫌侵权。
封面新闻记者 王一理近日,山东菏泽的小伙子郭有才(化名),用一首李翊君的《诺言》将这流量的风吹向了牡丹之都,让已经停运的菏泽南站一夜之间变成了网红打卡地,居高不下的热度吸引许多人不远千里汇集于此。正当大家感叹《诺言》这股怀旧潮时,不同的声音也纷至沓来。“怎么突然就火了?
各位亲爱的友友们,大家好!小编刚到头条,成为一名新人创作者。请大家动动发财的小手点个关注点个赞。在此感谢大家!祝大家发大财,行大运!近日,《诺言》作词人丁晓雯发声,郭有才翻唱诺言这首歌属于商业行为,需要向创作人分配利润。
嘿,最近那首《诺言》翻唱火了,大家都听得津津有味,歌词作者丁晓雯说,这翻唱火了她也得分点好处,合理吗?郭有才翻唱得那么好,大家听得那么开心,打赏也哗哗的,丁晓雯就说了,这商业使用她的歌词,得给她点利益。她说这是法律说的,得尊重创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