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闻晨报 一方是随母生活多年,因父亲长期缺失于成长过程,对父亲心存芥蒂的女儿。一方是年迈贫困、渴望和女儿重续亲情、获得赡养费的父亲。一场父与女的官司,在上海法院打响。年迈的父亲请求法院判令:女儿每月向其支付赡养费4500元,每月至少到其住处探望一次。
大小新闻客户端1月9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鲲 吕金滙)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在离婚后是否应该对半分?未成年人能否和(外)祖父母继续生活?近日,王先生和李女士因为离婚产生的“糊涂账”而焦头烂额,无奈之下拨打“老于帮办”栏目热线进行法律咨询。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具体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图源网络 侵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可以主张抚养费吗?案情简介原告张甲、张乙、张丙诉称:张某(原告父亲)与王某(原告母亲)于2014年办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长女张甲、次女张乙、长子张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