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湖流域禁捕一年以后,那里的渔民生活究竟怎样了?探寻这个问题的开端,来源于2020年9月底鄱阳湖区庐山市一个小渔村发生的一场意外。当年中秋前的夜晚,3位沿湖居住的村民深夜开着塑料小船,在鄱阳湖禁捕区私自捕鱼。船行至湖中央时开始下沉,导致两人溺亡。
长期以来,由于人们掠夺式的捕捞,这个素有长江“双肾”之一称呼的淡水湖,鱼类资源越来越少。“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这是实现长江经济带可持续发展和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的根本遵循,更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
9月29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优化调整鄱阳湖禁捕范围的通告》,明确调整优化后的鄱阳湖禁捕范围总面积为3093.37平方公里,自2024年10月29日起施行。优化调整的鄱阳湖禁捕范围,以鄱阳湖最高水位,即湖口水位22.
来源:新华网3月20日,在鄱阳湖江西都昌县水域,渔民将渔船停靠岸边。当日12时起,我国最大淡水湖鄱阳湖正式进入春季禁渔期。从2002年起,鄱阳湖开始实行全湖春季禁渔制度,禁渔期为每年的3月20日12时至6月20日12时,禁渔期内,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捞作业。
鄱阳湖的“名场面”又出现了,浅水滩里挤满了搁浅的鱼儿,数量多到数不过来,一些存鱼的小水坑几乎要变成了“鱼滩”。根据现场拍摄的画面,鱼群搁浅的规模不算小,大量鲤鱼在泥滩中挣扎。事实上,这种奇观是一种自然现象。
4月14日,记者从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了实现“水上无捕捞渔船、水中无违规网具”的禁渔工作目标,在众志成城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江西将组织力量扎实有效开展禁渔期管理工作,一旦发现非法捕捞,一律依法顶格处理。
来源:江西发布 近日,报经省政府同意,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五河”干流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五河”干流水域实行常年禁捕。禁捕范围和时间内,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2020年1月1日零时开始,江西率先推进“长江禁捕”,让这些“以湖为田”的打鱼人的生活有了彻底的改变。如何拓展就业面,让更多的人高质量就业?如何真正做到“退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渔民上岸之后,现实的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寻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