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韶关新丰法院受理一起组织老年人旅游引起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老人张大爷在王某经营的某奶粉店购买奶粉,后王某为答谢客户,为包含张大爷和王大妈在内的30名客户提供免费的旅游活动。王某陪同张大爷等人到达旅游景点后,继续由某旅游公司提供旅游服务。
莲叶满池夏蝉鸣,恰是欢乐出游时。花甲老人与家人乘坐游览车观光,正在下车时,游览车突然启动,老人不慎摔成十级伤残,景区运营公司、游览车运营方、保险公司——这笔损失应由谁承担?结伴游玩出意外 索赔无果诉法院正值暑期,李老太和家人到某园公司运营的珠海某景区游玩。
山东一队游客在河北保定涞水县野三坡景区附近旅游时两名老人从民宅边的核桃树上摘下两个核桃给孩子玩耍被村民索赔3000元游客认为遭到讹诈7月27日,当事人武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山东潍坊人。几天前,她和朋友拖家带口一起到河北保定涞水县的野三坡景区旅游。
“实在无法想象,一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门票上公示的救援电话竟然无法拨通。”提及岳父在景区内摔下楼梯后拨不通景区救援电话、经抢救3天不幸离世一事,曹先生一直无法释怀,“如果景区能在第一时间接听电话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岳父可能还抢救得过来。
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石景山法院审结一起老人诉旅行社、景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该案中,原告黄某62岁,根据旅行社安排自行在景区内游览,在其乘坐景区运营的观光车下车时适逢观光车启动,导致黄某严重摔伤。
针对媒体报道“老人被景区观光车撞倒受伤”一事,1月2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云南丽江玉龙雪山管委会了解到,伤者已转院至湖南的医院继续接受诊治,涉事电瓶车所属公司承担了医疗费、交通转运费、生活保障等相关费用。
来源:【人民网】人民网北京10月2日电 (高清扬、薄晨棣)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旅游纠纷典型案例。引导景区依法规范管理、游客依法维权,促进安全旅游、文明旅游,维护旅游市场健康发展。据了解,旅游纠纷具有民生性强、点多面广、异地发生率高、责任主体多元等特点。
(张磊 李庆都 戚云雷 德州报道)近日,德州壹粉赵女士向齐鲁晚报官方客户端齐鲁壹点情报站发来求助,5月12日,她母亲骑电动车带着5岁多的孩子途径德州市东风路岔河桥下河西侧时,正值锦绣川风景区绿化带浇水养护,绿化带内的泥水从高处流淌至非机动车道上,导致老人车辆湿滑失控,身体多处骨折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一名游客在景区游玩时受伤致九级伤残,但受伤治疗期间其用人单位照样支付工资,这种情况下游客向景区索赔时主张误工费还能得到支持吗?近日,烟台中院公布一起典型案例,若实际不存在误工损失不应支持误工费。
“如果不是路上有淤泥,我们肯定不能摔骨折。”5月25日,德州赵女士通过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5月12日,她母亲骑电动车带孩子经过岔河西大道一淤泥路段时不慎摔伤,造成身体多处骨折。由于景区浇水作业淤泥下流酿成事故,赵女士一家找到景区管理单位要求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