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廖女士向本报咨询:她只有一个3岁多的儿子,想办理独生子女证,不知道该提供什么材料。据廖女士介绍,她是开发区金河街道郭庄社区尚庄小区的居民,于2010年与丈夫结婚,2012年生了一个孩子,如今孩子已经3岁多了。
在我国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期间,夫妻承诺终身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到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以后,原来的独生子女证改成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虽然名称不同,但两者的用途是一样的,都可以享受相关独生子女的奖励政策。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如下:您好,现行的黑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6月24日,有群众向市长热线咨询:紫薇大道办事处春光社区初次办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市长热线交文峰区政府承办。 文峰区政府于6月28日回复:如果孩子是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办理独生子女证。 如果孩子是2016年1月1日以前出生,办理独生子证需提供一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