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有父母陪护假,非独生子女没有怎么办?近日,浙江省卫健委回应网友“增设非独子女陪护父母假”的建议,表示在下一步启动修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予以考虑并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充分论证,鼓励用人单位支持子女在老年父母患病住院或生活不能自理情况下,每年给予一定天数的照料假。
12月17日,据央视网报道,近两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社会对“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的呼声渐高,不少人通过当地政府的留言平台建言献策。对此,贵州、黑龙江、四川等地已将“非独生子女”纳入享有护理假对象范围。近期,江苏扬州、南通等地拟取消或放宽“独生子女”等限制条件。
澎湃新闻近期又有两个省份表示,将增设非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据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网站2月21日消息,有浙江网民今年1月25日留言称,建议浙江省增设非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这位网民说,目前浙江省只针对独生子女有5天父母陪护假,而非独生子女没有此假。
尊老、孝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近期,12366电话中接到不少与赡养老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来电咨询,包括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特殊情况下的非独生子女享受额度等,赶紧一起来一探究竟吧!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老年人被视为经验和智慧的象征,应该得到尊重和敬爱。重阳节将至,申税小微带大家一起看看与赡养老人相关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吧。扣除主体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母亲在老家生病住院,向单位申请“父母护理假”却被告知因为不是独生子女而只能请事假。在北京从事金融行业的左女士遇到的照护困境,亦是很多非独生子女或早或迟要面临的。事实上,近年来已有不少地区已经注意到劳动者的这一诉求。贵州、黑龙江、四川等地已经将“非独生子女”纳入享有护理假对象范围。
3月1日起,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了!汇算的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多退少补!当天有网友蹲点办理退税超50000元;也有网友晒图称要补缴9000多元;还有网友不退不补;更有网友表示还付了滞纳金…相关话题冲上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