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讯河北省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2024年4月1日以后,职工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商业银行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可申请购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消费支持力度再加码!今天(2025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聚焦住房消费领域提出多项重磅政策。方案明确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并同步降低贷款利率、扩大使用范围。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下称《提取办法》)将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新增停缴且账户封存达规定期限的提取情形缴存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一次性提取缴存人账户全部余额:(一)本市缴存职工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
嗨,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的节目,今天咱们来聊一聊住房公积金上的好消息。众所周知,最近一段时间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不算景气。而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交易,很多地区也是出台了各项的利好政策。比如就在最近全国有很多地区的住房公积金都公布了相应的消息,取消了提取方式的限制。
公积金,作为职工重要的住房储金制度,其年度周期与提取条件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了解公积金年度具体从几月到几月,以及是否必须满一年后方能提取,是每位职工应知的基础知识。本文,之了君将带大家深入解析这些问题,帮助大家清晰掌握公积金的管理规定!一、公积金年度是几月到几月?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的通知》,自2月1日起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低于90%时,购房提取代际互助,优先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购房时账户余额,购房人及其配偶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购房人父母、子女购房时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本次购房实际支付的总价款或当期的实际费用支出。
最近,各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包括调整缴存基数、贷款政策,提取方式、提取额度变化等。距离上次其他类型提取间隔满1个月,申请人在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业务时,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里应留足2个月以上的缴存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