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公司离职手续复杂时间比较的漫长,有的员工已经找好了工作的,等不及了就不办离职手续。有的员工是不想在受领导委屈,忍受不了公司的环境了,任性一回直接走人。这种情况下,有些公司会报复性地克扣员工工资,这种行为有没有法律依据呢?本期内容,我们来看看劳动法怎么说。
2021年4月,我通过招聘入职南京一家科技公司从事财务经理岗位工作,在公司岗位录用条件确认书中明确我的薪资标准是月工资17000元加上年终工资68000元,2021年的年终工资已经在2021年底核算支付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