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劳务承包合同》,但从合同内容以及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情况看,承包人提供的并非单纯的劳务,而是以单价承包方式进行的包括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等在内的综合性施工,即承包人以劳务分包之名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之实,由于承包人不具有建设工程施工资质,应认定《劳务承包合同》无效。
来源:东安区法院微信公众号转自: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随着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在城市发展建设中,大量的楼宇、设施开工建设。
没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承包人在完成工程后,能拿到工程款吗?近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判决刘某文按约定工程款付还尚欠的78614.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返还质保金11709.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