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的“广西钦州市政府收回拍卖土地,开发商14年未获补偿”一事有了新的进展。2024年1月3日,澎湃新闻从该案开发商——广西红树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红树林公司”)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目前该案二审在广西高院已经开完庭,正在组织调解中。
日前,东莞一企业负责人向南都记者反映,其公司于2006年与东莞谢岗镇政府控股的东莞市谢岗镇工业发展总公司(下称谢岗工业公司)签订土地使用合同,以获得当地一块约9000㎡的工业用地50年使用权,当时共支付了约171万元的转让费和约22万元的用地指标费,后续一直未办妥土地使用证,也一
阅读提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由于地方规划调整等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政府方是否构成违约呢?
15年前,鞍山市兴和钢管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兴和公司”)通过招拍挂流程,从鞍山市国土资源局(现鞍山市自然资源局)处购入一块土地。然而,由于该土地迟迟达不到净地出让条件,兴和公司一直无法投产使用,无奈将市国土资源局告上法庭。
《土地出让须知》明确载明现状交付的竞拍人事后能否又以非净地为由主张出让方承担责任?涉案《出让须知》载明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出让文件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12月20日,市政府正式印发《滨州市主城区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调整容积率管理办法》(滨政发〔2024〕14号)(以下简称《办法》),对我市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管理,妥善解决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调整容积率问题,推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统一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的执法尺度,规范了房地产一、二、三级市场的土地交易行为,确立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以及合作开发房地产的行为规则,对于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各级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我院在清理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解释》,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