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0点,记者与工作人员来到了位于高家湾社区的沿河小区,工作人员首先来到了该小区13号楼2楼,推门进入记者发现,约50平米的房间内摆放了20余张课桌,房间内还有几名学生正在学习,另一边一个不到3平米的房间就是这些学生的“食堂”,里面摆放着成堆的碗筷和还未加工的食材,环境恶劣。
□ 本报记者 韩宇给孩子报了兴趣班,培训机构却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转让,家长能否要求培训机构退还学费?近日,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快速妥善化解了多起因某培训机构转让而引发的培训合同纠纷案件,以调解贯穿始终,高效维护了家长们的合法权益。
案例要旨 在教育培训合同履行过程中,培训机构单方将固定资产和教学资源转让给第三方机构,导致学员无法继续接受原缔约主体提供的教育培训服务或者约定的教育培训地点发生重大变更时,学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剩余课时费用。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有效防范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近日,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发布《十堰市茅箭区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十堰市茅箭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十堰市茅箭区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
经查,下列36家社会组织2019年度、2020年度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项、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12月16日,记者从茅箭区教育局获悉,该区11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向茅箭区教育局提交终止办学的申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校外培训本应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但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办学、违规开展超纲超前教育教学活动、虚假和夸大宣传,扰乱了培训市场。近日,茅箭区教育局就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发布了20条要求,希望社会各界监督,净化培训市场。
2月3日下午,张湾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对张湾区英才培训学校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处罚的公告,内容如下↓↓↓关于对张湾区英才培训学校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处罚的公告2023年2月1日,张湾区“双减”协调机制办召集科经、教育、市场监管、消防、城管、卫健等相关成员单位对张湾区英才培训学校
2016年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和2021年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均对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认可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给了举办者退出民办学校的机会,也给了期望通过接手已设立的民办学校参与民办教育的人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