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委托后,第一个工作必然是动身看守所先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见犯罪嫌疑人是一个非常细致复杂的工作,也是取得犯罪嫌疑人、家属信任的首要工作,会见笔录的内容通常包括:介绍律师工作事项:接受委托的情况、律师及律所信息、律师工作性质、该阶段的工作内容及重点。
最近,我有个同学的家属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在甘肃某地看守所,收到拘留通知书后,家属一脸懵,不知道他具体干了什么事,所以想委托律师去会见了解情况。但考虑到那边距离较远,我这边过去的成本有点高,所以同学就托我帮忙找一个那边的律师。
里面与外界的沟通,主要渠道来自于律师,其次是同一个监区羁押的人员带出来的口信,就目前我所了解的各地看守所情况而言,允许直接书信联系家属的,少之又少,开明一些的能够允许寄一张明信片,上面书写只言片语,已是感激涕零。
昨天看到一则有关律师会见的新闻:在河北沧州黄骅市看守所,一律师正在会见自己案件的当事人时,被人偷偷放置在被追诉人铁椅下的录音笔突然掉落在地,律师会见的内容被全程录音。▲ 来源:微博@孝顶先生看后颇感震惊。这已经是2024年大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发生的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