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承接上一篇文章吉他简明乐理第一章 十二平均律( 音乐的12音系统)第一部分,继续分享十二平均律第二部分的最后三个知识点:(一)什么是度、八度音的概念、十二平均律的真正意义、十二平均律在吉他指板中的体现。(二)总结归纳音乐中的12音:7个基本音、5个变化音。
尽管巴赫并不是历史上第一位创作平均律钢琴曲的作曲家,但他为了推进平均律的使用,证实平均律的使用价值,自1722年始,耗费多年心血,大胆实践,创造性地使用十二个不同的大、小调,撰写出一套《平均律钢琴曲集》,共两卷,每卷各包括24首前奏曲与赋格,一共48首乐曲。
十二平均律是中国明代音乐理论家和数学家朱载堉发明的。朱载堉(公元1536-1610年),字伯勤,号句曲山人,是明仁宗后裔、郑恭王朱厚烷之子。他不重爵位,潜心学术研究,著述宏富。万历十二年(公元1584年),他写成 《律学新说》 ,提出了十二平均律的理论。
前言:之前有在网络上看到过一个争论的问题,西方的钢琴是根据明朝朱载堉的“十二平均律”发明的?首先,我国的理论来源于明朝皇室朱载堉,朱载堉,是明太祖九世孙,明朝郑藩朱瞻埈第五代世子,字伯勤,河南省怀庆府河内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