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军队老旧住房小区改造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决定选取任务需求相对集中的北京、上海、辽宁沈阳、江苏南京、四川成都、山东济南和青岛、河南郑州8个城市作为试点地区,按照“统一筹划、军地合力、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思路,将试点所在城市军队所属老旧住房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地方改造规划和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来源:国防部发布 解放军报讯 贺小兵、记者孙兴维报道:“改善官兵居住条件、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支持城市面貌更新、助力国防和军队发展,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完成军队老旧住房小区更新改造任务,推动军队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等军地部门,就
近日,军委机关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就加快推进军队离退休军人安置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联合部署,围绕聚焦部队主业、体现职业尊崇、实现高质量发展,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确保在规定期限内稳妥解决安置住房保障问题。
军队住房制度改革20多年来,全军新建住房,原则上走的是经济适用住房的路子。但是十几年来不少购房干部没有拿到产权证,这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包括单位建房手续不全,验收不规范,价格混乱,巧立名目乱收费等等。
近年来,针对军队转业干部住房问题的清理工作,尤其是后联[2009]3号文件要求军队转业复员及其他地方人员已经购买或者租住了其他住房,或者领取了住房补贴的,住用的军队公寓房必须腾退。清退涵盖了1999年之前转业干部滞留军队营区住房的人员,引发了广泛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