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16年毕业,现在和两个单位签了就业意向协议,一式两份,没有经过学校,不是三方协议,现在不想去这两个单位了,但是意向协议中写明违约的话需支付3000元,我是否应该支付这笔钱呢?单位向我要这笔钱我该怎么回答?谢谢!
眼下,正是大学生求职的关键时期。8月初,毕业生小方通过了某单位的面试和笔试,并与该单位签订了用人意向书后,又找到更心仪的工作,便向本报“新闻110”和“百姓呼声”栏目求证就业意向书的法律效力,记者随即就此事向河北国器律师事务所刘艳霞律师进行了咨询。
据南方都市报7月3日报道,针对“银行违约反而让应届生赔1万”的传闻,华润银行回应称:“经核查,在校园招聘及人才培养方案的宣导过程中,由于轮岗方案在持续优化调整,我行相关人员确实存在表述不够清晰、传达信息不够准确的问题。目前,我行已与本届管培生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解释,达成共识。
近日,小鹏汽车、理想汽车和哈罗出行等知名公司,都曝出校招毁约的新闻。这些青年大学生都是一个个家庭多年辛苦培养的果实,肩负着全家乃至更多亲朋师友寄托的期望,却在告别校园、步入社会的关键时间窗口期,迎来人生的一大闷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