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针对李先生所提及的问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介绍,今年8月15日,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954号提案答复摘要指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宅基地属于本农民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农户依法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但严禁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
2月24日,据新华社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其中强调,要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也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莎 北京报道 为了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11月2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