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共八章,其中,第三章耕地保护和第四章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以及第五章建设用地管理这几个方面,一直以来都备受大家的关注,其中,关于非农业建设占用土地、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征收补偿、土地征收报批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了解过相关法律法规的老百姓都会明白,无论是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工业建设还是因公共利益开展的征收项目,都需要依法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办理农转用地审批手续,向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比如知情权、参与权等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具体征迁行为,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得违法占地,否则违法。
2010年11月,株洲市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作出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发布了《征地公告》,2010年12月,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王先生有承包地在该范围之内,2011年,王先生拿到了征收范围内承包地的补偿款。
第一,征收农民的土地必须要有征地批文,像未批先占、少批多占这都是违法的;第二,征收土地必须要依法依规进行,而且必须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合法的补偿,要确保农民朋友,长远生计有保障,同时要给失去土地的农民朋友,购买失地保险;第三,征收土地必须严格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原则进行,不能前后倒置
为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对新增违法零容忍,依法依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违法批地案通报》,在全系统予以通报,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高依法管地用地意识,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