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怀磊 聊城报道 通讯员 刘志岭为切实抓好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力为群众安全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东阿交警大队重拳打击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攻坚化解各类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百吨王”是指车货总质量接近或超过100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这些画面看着是不是心有余悸?期间,民警采取流动、错时检查等多种方式分别在G314国道八家户卡点、白杨沟、新化三角地等路段开展大货车超载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以“零容忍、违必纠、严执法”的工作态度,形成强力执法震慑,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货车载货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如何安全载货却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无视交规、抱着侥幸心理当心“载货”成“载祸”“百吨王”是指载重总质量接近或超过100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这样的路上“移动炸弹”案例一9月13日,上午5点40分许,烟台交警二大队巡逻民警在芝罘岛
这样的车开上路,不仅给道路安全带来严重的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更是不堪设想。2024年1月19日下午,朝阳交警高速四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松岭门服务区有3台疑似“百吨王”超限车辆正在服务区内休息,希望朝阳高速交警快速出警。
12月3日,从贵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该大队近日查处一起重型自卸货车严重超载案件,车货总重量超百吨,俗称“百吨王”。鉴于“百吨王”构成重大事故隐患,货车司机周某林曾因超载违法被查处,公安机关决定对其以涉嫌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此案为江西首例“百吨王”被立案侦查案件。
极目新闻通讯员 刘亚洁近日,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依法监督立案并提起公诉的一起“百吨王”危险作业罪案件,在当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此案系黄石市首例“百吨王”危险作业案,具有极高的警示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