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到最高法院2022年4月之后做出的6个生效裁判,并从最高法知民终2112号民事判决展开,对最高法院关于“无原件的微信聊天记录”作证据的6个裁判要点进行梳理,供读者朋友参考。
“小马,你看看合同,没问题的话,就把个人信息填了。”“好的,李总。”“冯师傅,这个月工资打过去了,收一下。”“收到,老板!”微信里,这种关于工作的聊天往来,现在已经司空见惯。但是,当劳动人事纠纷发生时,新的情况出现了,微信里保存的聊天记录能当做证据吗?
事情要从四天前说起。1 月 19 日的微信公开课 Pro 在广州举行,微信事业群总裁张小龙在会上提到:我们会经常收到投诉,说刚刚在微信里聊到什么很快就能广告,微信是不是我们的聊天记录给广告主了?随后张小龙表示微信不会分析用户的聊天记录,哪怕是“损失了广告收入”。
在今年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一起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工作牵出的“隐形加班”案件。报告指出,该案是全国首例在裁判文书中明确“隐形加班”问题的案件。针对网络时代“隐形加班”现象,法院将下班后利用微信付出实质性劳动依法认定为加班,保障了劳动者的“离线休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