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长沙市芙蓉区东湖街道居民王燕老人,与其四十多岁的养子李成,共同在东湖街道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协议》上郑重签下各自的姓名,标志着一起包含收养、继承、赡养等法律关系,涉及老年人权益、房产买卖过户等法律事实的复杂纠纷,通过芙蓉区“法院+公益律所+街道社区”诉源治理对接工作机制得到成功化解,既解决了老人生活困难,又挽救了收养关系和亲情。
民间抱养是一种特殊的收养关系。在《收养法》未出台之前,阆中市的吴某和邓某通过签订“抱子协议”,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收养关系。此后,被收养人邓某不对收养人吴某尽孝,吴某通过法律渠道,解除了双方的收养关系,并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传统思想认为“养儿防老”,于是在没有孩子的情况下,多数人会想到收养这一途径。4月24日,丹徒法院发布一起案情,该院民一庭近日审结一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案件,虽经审查认定双方的收养关系不合法,但被收养人仍应对收养人履行一定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