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报道了有关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取消数量限制”的新闻,其中,相关政策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引发了网友诸多讨论。(此前报道)究竟何为“生育登记”?与“户口登记”有何不同?此举是否是在鼓励“未婚生育”?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699928的网友留言咨询:请问,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还需要申请批准才可以再生育吗?烟台市卫生计生委对此回复: 您好,按照你所述情况,你们不需要审批。为更好地提供卫生计生服务,一般应在生育前登记,并发放《生育服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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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今天通过了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条例新增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再婚夫妻也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子女3周岁以内的父母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虐婴相关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新增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
近日,匿名网友发帖询问“再婚单独家庭为什么不能享受单独两孩政策?”网上再婚家庭中符合单独政策的家庭对此表示出了极大的不满,近来引起了各媒体的关注。记者就此问题以符合政策再婚夫妇身份咨询了泰安卫计委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要等上级通知才能具体回应这个问题。
网友“王先生”:我和前妻有一子,离婚判给前妻了。再婚妻子生育的孩子判给了前夫。请问,我们结婚能生小孩吗?江西一信律师事务所潘红卫律师: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可以再生育一胎。
在婚姻的舞台上,再婚夫妻面临着独特的挑战和抉择。其中,是否生育孩子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当再婚夫妻选择不生孩子时,他们的婚姻是否能够长久?这个问题引发了广泛的讨论,而男人的观点或许能为我们揭示其中的本质。
记者 卢璐 “我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了,我可以申请生第二个孩子吗?”“我和丈夫都是离异后再婚,之前各有一个孩子,符合生二孩的条件吗?”“我符合‘单独两孩’条件,生一孩时还用办生育证吗?”……尽管“单独两孩”政策已实施近两个月,但仍有许多人对一些具体问题不了解。
再婚生育新政策是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都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7月15日下午,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杜维平做客民生在线,围绕“坚持计生基本国策,做好‘单独两孩’工作”为主题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其中,离婚后的独生子女是否能够再生二孩成为了热议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