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王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在一起共同生活了近四年时间,只是因妻子长期未怀孕,丈夫认为剥夺其做父亲的权利,且在长期的治疗和备孕过程中,夫妻间的矛盾不断加深,以致双方感情消耗殆尽,妻子李某也当庭表示同意离婚。
小王和小董是一对90后小夫妻,双方于2020年7月登记结婚,2020年12月举办婚礼,2021年5月生育一子,婚后双方感情尚可,但随着孩子的出生,小王和小董以及双方家庭多次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最后小董带着孩子回娘家共同生活,分居数月后双方一直未和好,于是小董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双方离婚,并依法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作为我国传统习俗,彩礼蕴含着两个家庭对一对新人的美好祝愿。但近年来,多地彩礼数额持续走高,引发社会热议。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禁止以彩礼为名索取财物,并完善了彩礼返还原则。近日,北京法院判决了一起彩礼纠纷案件。
12月12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5起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案例一: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可请求返还彩礼——杨某诉苏某某离婚纠纷案杨某与苏某某经人介绍,于2022年3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双方共同生活居住至2022年7月。
婚没结成,一方要返还彩礼的案例屡见不鲜。那倘若婚结成了,彩礼还能要回来吗,有法律依据吗?这不,广东一名男子在离婚后便告上了法院,要求前妻返还他婚前给付的99900元彩礼。法院会支持吗?近日,广东省高院公布了这起案件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