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8日下午,福建南安公公杀儿媳案被害人小雯的亲属向封面新闻记者展示的判决书显示,2022年3月15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戴某华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相应民事诉讼赔偿39165元。
近年来,福建省南安市霞美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司法所、派出所“两所联调”为基础,引入法律顾问等N种调解元素,探索建立“2+N”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派出所执法权威、司法所纠纷化解、法律顾问专业理论优势,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为全面推进“和谐村(社区)”创建、乡村振兴提
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视频剪辑 彭婉馨曾轰动一时的福建南安“公公杀害儿媳案”终于判了。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戴某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相应民事诉讼赔偿。戴某华当庭表示要上诉。
封面新闻记者 杨峰7月16日,封面新闻记者从福建南安公公杀儿媳案被害人小雯(化名)的亲属处获悉,6月2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案犯戴某华上诉,维持原审死刑判决。2021年8月28日。案发现场。
近日,紫牛新闻记者获悉去年8月曾在网络引发关注的南安一公公杀害儿媳案有了新进展,据被害人小雯家属介绍,3月15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被告戴某华被依法判处死刑,附带赔偿被害人家庭3.9万元。
短短几天,公公杀害儿媳的消息,传遍了整个网络。8月26日,福建省南安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34岁的福建南安梅山女子小雯失踪后,公公戴某华交代了其与小雯发生口角后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目前已被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