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总督和巡抚都是省一级的最高地方长官。可二者职权到底如何划分?谁才是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呢?总督官阶本为正二品,一般加授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衔可升至从一品,少数总督加大学士衔,则可高配置正一品。
1911年辛亥革命后,全国各地纷纷起义,统治中华大地二百多年的大清也是即将灭亡,1912年南北议和,袁世凯逼迫清帝退位,清朝灭亡,当时全国的九大总督因为清朝的灭亡有的继续为挽救大清而奋斗,有的顺应历史潮流而投降。
“督抚”是“总督”和“巡抚”的并称,二者皆属于典型的封疆大吏,两种官职皆起源于明朝,其后不断完善,被清朝所继承,直至清末督抚制度才消亡,可谓是源远流长,部分同志对总督和巡抚的权力关系非常感兴趣,下面我就来论述一下这个话题。
自古以来,匹夫无罪 ,怀璧其罪,不知多少王侯将相惨死在古代的封建制度下。如我们所熟知的赵氏孤儿,春秋时期礼崩乐坏,赵氏一族惨遭灭门。又如明朝时期的胡惟庸,功高盖主遭人弹劾,被诛九族,最终身首异处。历史告诉我们无论身处何地,不宜锋芒过露,休养生息韬光养晦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