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二中院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80岁的父亲突然要再婚,于女士觉得五雷轰顶,母亲在十多年前去世,兄妹三人不仅通过公证放弃了对数套房产的继承,还专门请人照顾父亲生活。因为担心父亲再婚后会横生枝节,于女士在和哥哥们商量之后,决定提起继承诉讼,先把亡母的遗产拿回来。
父母再婚时,子女仅差一个半月就满18周岁,这种情况下双方能否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死后,继子是否能继承其遗产?近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陈某与汤某于2006年10月31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离异后再婚。
解答个咨询,有人问,说二婚夫妻房产是两个人的名字,将来双方的子女谁能继承这套房产?这问题不容易答,因为可能的情况太多,给大家一层一层分析:房子既然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是一人占一半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