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一起性侵案件作出判决。14岁女孩小花在中山市某村出租屋内遭继父马某两次性侵,导致怀孕32周后在中山市人民医院引产。母亲得知后报警,马某在佛山某工业园被捕。经审查,马某某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6个月,上诉被驳回,现正在监狱服刑。
14岁贵州女孩小梅(化名)被继父马某某性侵怀孕,母亲得知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来小梅在医院引产。事后,马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事发后,小梅遭受了身体、精神上的创伤和痛苦,至今仍处于休学状态。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马某某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0.
大皖新闻讯据@荔枝新闻 8月9日发布,一男子涉嫌常年性侵害继女,现已被批捕。近日,居住在黑龙江哈尔滨市的王女士告诉@荔枝新闻,2011年她带着4岁的女儿菁菁(化名)与张某某成婚,于2012年生下二女儿蕊蕊(化名)。
过去两个多月,王玲很少带两个女儿回家住,这间屋子里发生过的事是母女三人难以抹灭的痛。那天清晨,母女俩因为饭菜问题拌了几句嘴,菁菁背起书包拎着盒饭就出门了,路上她给王玲发了一长串话:“你真的懂我吗......我又怎么讲出来,讲了你又能听吗?......”母女俩的微信对话持续了近一个钟头,期间王玲提出给女儿请假,让她回来好好聊,但此时的菁菁已走到了松花江边,并留言告诉母亲:“你不用给我打电话,我已经不想听了,不是你的错,我的错。”
大皖新闻讯 本该尽到照顾、保护之责,但却动了非分之想,武汉一继父在与继女单独相处期间,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投案。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开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何某某因犯强奸罪,获刑三年二个月。被告人何某某,1991年出生,重庆市人。
53岁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过去曾有过一段不堪的婚姻,并且他在第一段婚姻中与前妻育有3子,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前妻与其离婚,但据陈某交代离婚后,短短的几个月便与被害人的母亲组成了再婚家庭,被害人是陈某的现妻与前夫所生,平时被害人与生父同住,只有在每周末才会到妈妈与继父陈某的住处暂住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