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酒后驾车被查处,通常驾驶员会痛定思痛从而拒绝酒驾,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训,还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这不“凉凉了”。8月11日10时许,万某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轻型货车在丽江永胜睦科至松坪路段被民警当场查获。
1月11日,民警对王某作出合计罚款3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当天中午1时14分,在马练营路迎宾西街口执行午间查酒驾任务的二中队民警,发现驾驶一辆小轿车的男子王某有酒驾嫌疑,便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